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护等原因停止供水审批服务指南

职权编码

32SCGJXK-9

职权类别

行政许可

职权名称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护等原因停止供水审批

子项名称

行使主体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承办机构及电话

市容市政管理科

0892-8906035

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城市供水条例》(国务院令第726号)第二十二条

基本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发证→存档办结

许可范围

城区范围内

收费标准

拆迁费用由申请单位承担

收费依据

暂无待定

证照名称

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护等原因停止供水审批

年检要求

三年一检

申请条件

城市自来水供水企业和自建设施对外供水的企业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确需停止供水的,应当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并报告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申请材料

1. 行政审批统一申请表

2.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3. 营业执照

4. 组织机构代码

5. 安全承诺书

6.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护等原因需停止供水报告和基本情况分析

7. 用水单位和个人基本用水需求保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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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

和地址

夏季 早上930——13:00  下午1530——18:30

冬季 早上10: 00——13:00  下午1530——18:30

地址:西藏日喀则市青岛路30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监督投诉机构及电话

办公室0892-8906890

注意事项

暂无

备注

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