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设置

按照市、区机构改革方案,撤销桑珠孜区市政市容管委会,并将其职责全部划转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城管局内设机构4个(综合科、综合执法科、市政市容管理科、财务科),下属事业单位4个(市政公共设施管理中心、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城管执法队、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一)综合科。综合协调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对外交流、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强基惠民、脱贫攻坚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群团组织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工作。负责干部人事任免、队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档案、年度考核、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机关作风、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财务科。贯彻执行财会、审计等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审计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预决算、内部审计和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经费、固定资产、工资福利管理工作。负责行政事业费、专项经费等资金的划拨与管理。负责罚没收入和相关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市政市容管理科。负责宣传贯彻国家、自治区和市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等案件的审核、备案、听证工作。负责开展执法评议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城管执法资格证件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领域行政审查审批等相关工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市政公用设施、园林绿化的日常管理。

(四)综合执法科。负责指导城市综合执法工作。编制城市综合执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管理领域重大、跨区域案件的查处。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和督察工作。负责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日常巡查、监督和投诉举报处置工作。牵头推进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联勤联动执法机制。